第29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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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有一天,迪克突然跟我说:“想要去你以前住的地方看看。”
  我总不能说,不了,那里是我工作的地方,有点不合适之类的吧?
  但如果有其他的租客把房子租了就说得过去了。
  这样就可以避免物理上避免迪克的突发奇想了。
  至于卧底工作?
  当然算不上危险。
  之前我确实说过卧底就是要拼命卖命这种话。
  也不算骗人。
  只不过我拼的是别人的命,卖的也是别人的命而已。
  带上垃圾,我关好门,离开这间公寓。
  我以前住的地方离市中心有点距离,毕竟是在海关上班的。
  我并不着急过去,更何况现在布港进入了交通管制状态,想快也快不了。
  我隔着车窗望向外面,虽然离爆炸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显然人们的恐慌还没有过去,大街上到处都是拖行李的人。
  小时候我认为生命是平等的,所有人的性命都跟下水道的老鼠一样,死了也没人在意,但我哥明显不这麽认为,他虽然更暴力,但取人性命的时候比我谨慎很多。
  迪克也差不多是这种,不同的是,他并不会取人性命,他行使暴力是为了维护秩序,但他本身又被秩序排斥。
  我想起来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不是他第一次见我,是我第一次见他。
  那时候我还在当洗钱会计,然后我哥的合作夥伴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抢银行。
  我对此表示拒绝。
  因为我体力不好,耐力也不太好,我比他们好的地方在枪法和视力,但据他们说,抢银行是一个体力活,光有枪法和视力是不够的。
  但那次我还是起了兴趣,原因无他——他们要抢的是哥谭的银行。
  为什麽?哥谭犯罪率虽然高,但抢他那里的银行风险也很高,那时候的蝙蝠侠已经是著名都市传说了,完全没必要冒那麽大的风险去抢那里的,伦敦的银行够他们抢一辈子的了。
  我哥说是雇主想要里面的东西。
  是的,我哥他一开始只是普通的劫匪,到后来做大做强,已经变成雇佣兵,再到现在,已经和一些官方人员展开合作了,也算一种转型吧。
  在哥谭银行的某个保险箱里,雇主让他们去把它拿出来。
  ——韦恩集团某个实验室的建筑平面设计图。
  我起了一点好胜心——那只蝙蝠真的有那麽厉害吗?
  我给我哥策划了整个流程,并计划好蝙蝠侠出现的话,应该如何应对。
  一切都很顺利,他们拿到了设计图,但在出门的时候,很不幸,有个菜鸟不小心触发了银行警报。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是韦恩旗下的银行,哥谭义警们来得特别快。
  我哥他们按照我提前选好的行动路线撤离,一切都很顺利,很有条理,但是,你肯定猜到我要说但是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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