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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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以为我是个三心二意的人吧?
  我比迪克更早一步知道他会成为夜翼,五年时间在布港,是为了建好一个能困住那只大蓝鸟的囚笼,就像哥谭困住蝙蝠侠那样。
  什麽他刚好来布港,他刚好被选中参加卧底行动。
  朋友,没什麽刚好的,他以为的缘分和偶遇是我精心策划的结果。
  至于我为什麽知道。
  不宜交浅言深,我暂时保持我的神秘感吧。
  如果好奇这个计划,那我可以略作说明。
  首先是监视布港警校,一般警察新入职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迪克来到警校的时候就是我计划开始的时候。
  他的成绩很容易拿到,是毫无疑问的优秀,就在他快毕业时,让我的人去找我上司,暗示可以开始卧底行动了,再暗示需要市警协助调查本地帮派。
  因为无论如何,卧底都要从本地入手,而布港警察与本地帮派联系紧密,让我上司选,那肯定给我选一个新生,迪克是最合适的人选——没有几个外地人会想不开来布港当警察,除了他。
  所以才会有一开始见面的时候,迪克和我说让我扮演一个从哥谭逃来的会计的事。
  不怪他,是我一开始就误导了市警。
  然后是货厢女尸案件。
  我一开始就知道它的一些细节,带迪克去工人酒吧是因为最近这一个案件让人印象深刻,他如果问得出来,那工人们说的大概率会是这个案件,如果不是,那我会帮他们说。
  17具尸体和大量违禁品走私足以激起迪克的怒火,足以让他全身心投入卧底行动之中。
  他不会犹豫的,我不会给他犹豫的机会,从见到他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他逃不出我的手掌心了。
  然后是看似喝醉酒的求婚。
  已经确定他不会因为我的个人感情问题拒绝卧底行动,那我当然可以放心表达我的感情,他已经走不了了,不是因为我,是因为他是个见不得别人被伤害的好人。
  唯一的意外是他居然那麽快就接受和我在一起。
  真是让我心喜。
  再接下来是范纳弗,对它动手,一方面是因为它确实黑料多,另一方面是它停工的工程太多了,我不想一出门就看到一堆停工的建筑,布港已经够烂了,它还要死赖着让布港更烂。
  再者,它跟我的业务有点重合了——洗钱。
  这点是我没和迪克说的,但也不难想到,因为它都参与走私了,还缺洗钱这一步吗?
  所以搞掉它是必然的选择。
  至于德斯蒙德?
  没什麽好说的,它的性质决定了它必须在名单上。
  而刺杀国防部长?
  你可能会觉得没什麽必要,因为范纳弗本身的黑料已经足够害死它自己了。
  但其实是必要的,一个高官在布港遇刺,这本身就可以加快很多流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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