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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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帕。
  我那天晚上跟他说结婚的时候他也被呛到了。
  可恶。
  我板着脸把手帕塞进自己兜里。
  他伸手柄我的脸揉开,揉着揉着我就板不住了,咬了他一口然后吃他给我买的三明治。
  “这也太快了。”我嘟嚷着说。
  不明白,他态度怎麽转进得那麽快?谁帮我下爱情魔法了?
  迪克:“你第一天就跟我求婚。”
  “我现在也跟你求婚,可以的话我想现在和你去民政局排队领证。”
  “那也太快了。”他打开豆浆喝了一口,再次婉拒了我的求婚。
  可恶,我狠狠咬了一口三明治。
  “这次的还喜欢吗?不会像昨天那样在不喜欢中挑一个没有那麽不喜欢的了吧?”他突然问。
  “嗯?还好,我比较习惯这种,”我想了一下,还是跟他说,“虽然我在英国长大,但我并没有吃过很多次英式早餐,小时候比较穷,哥哥带着我在街头找那些面包店的临期面包吃,后来生活好点了,有钱之后,我哥也不太看得上英式早餐,他觉得那是给做体力活的人吃的,所以就带我去吃法式早餐,刚好法式早餐也是各种各样的面包。”
  我没有跟他说我和我哥在伦敦地下当了好几年老鼠的事,也没有跟他说我哥因为抢劫被抓去蹲大牢的事。
  没有必要,我不想在他面前说太多我以前的卑劣和可怜。
  只是在最该培养我早餐习惯的时候,我确实没有吃过任何一顿正经的英式早餐。
  美式早餐就更不用说了。
  “面包也只是习惯而不是喜欢吗?”他还是忍不住有点可怜我。
  “怎麽会,我很擅长做面包的,以前我在面包店打过工,会做各种各样的面包,不喜欢的话,是做不出好吃的面包的。”
  我笑了一下,我哥去蹲大牢的时候,为了不在街头饿死,我求了一家面包店的老板好久,她才收留我当学徒,她是个好心的女士,会把临期的面包带着完整的包装放进干净的垃圾桶里,但我没被她照顾多长时间。
  因为我哥很快就从少年看管所越狱出来找我了,他应该也是怕我饿死在街头。
  但我确实在她那里学到了一些手艺。
  过去困苦的生活已经追不上我,现在,面包只是我众多的选择之一,做面包也只是我调节生活的兴趣爱好,我把脸贴到他伸过来的手上,看着他说:“以后我应该有机会做面包给你吃,你可以尝一下。”
  “我很期待。”迪克又揉了一下才放开我。
  “那你喜欢吃什麽样的?”我问他。
  “我可以现在告诉你,或者你可以以后慢慢发现。”迪克给我出了一道选择题,他今天早上笑得有点多了,我看不过来。
  这比较难选,我又咬了一口三明治。
  正好早间新闻的广告播完了,男女主持人出现在电视机里,我只能先放下这道题。
  “先看吧,等下我告诉你我昨天做了什麽。”
  也是轮到我说先工作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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