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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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明瑜谈起陈启邦的语气却不像是单纯吃过一顿饭的客人,显然关系要亲近许多。
  内地人难不成都是三头六臂的神仙?!
  宋琪岚越想越是压不住好奇心,时间其实已经不早了,她这会儿却说什么都不想走。
  “明瑜,走,我送你回房间!”
  宋明瑜觉得不必,这个时间,林香多半已经回来了,而且就在一个酒店的上下楼层,她一个人也没问题。
  但宋琪岚坚持要送,宋明瑜也就不再婉拒。
  宋琪岚当然不只是好奇。
  宋明瑜早就该回房间了,但因为江宛如,在这儿耽误了不少时间。
  宋琪岚于心有愧,挽起宋明瑜的手臂,主动表达了亲近,又转了转眼睛。
  “明瑜,你之前说想签约明星做代言——这个事情,我帮你!”
  第131章 代言人
  八十年代, 娱乐圈对于普通人并不像后来那样完全高不可攀。
  更别说宋琪岚自己就是豪门出身,富豪圈子和娱乐圈这年头可以说是联系紧密,她要帮宋明瑜牵线搭桥,根本用不着费什么工夫。
  很快就有人主动和宋明瑜联系, 说自己的名字叫陈望, 是艺人曼宜的经理人。
  这年头的港城娱乐圈, 还是一个经理人——也就是经纪人占据举足轻重地位的时代。
  这位经理人的来历不小,时下港圈最红的钟红是他一手带出来的, 就连圈子里最顶尖的成姓男影帝也是他的好友。
  但这并不代表陈望就自视甚高, 恰恰相反,他从不摆架子。
  而且对于自己旗下的艺人向来是主动出头的,他不会错过任何一个机会。
  作为公司的金牌经纪人, 陈望在宋氏那边派人传话, 有这么个代言人机会的时候,他就已经心动了。
  但要不要签, 陈望还很犹豫。
  服装这种东西不比其他有些品类的代言,一旦签约,那曼宜的风格也就固定下来了, 如果这家品牌恰好是走甜美风的, 那曼宜要是答应了, 事儿就不好办。
  ——她出道时在港姐比赛里头就是走的甜美风。
  但如今三年过去,甜美风也终究要往成熟女人蜕变,更不要说曼宜要往大屏幕常驻的位置冲刺, 甜美女孩的形象对她没什么帮助。
  但是这个代言机会又很难得。
  1986年, 不是哪个明星都能拿到代言,本身愿意找人拍广告、做宣传的牌子就那几家大型企业,等顶层的那些大明星们分完, 留的都不够中间的分,更别说曼宜还算不上是“中间层”。
  顶多是个刚从底层脱颖而出的新星罢了。
  曼宜的确年轻,这会儿也不过22岁,她十九岁的时候拿下港城小姐,二十岁的时候演了个第一个电影女主角。
  看上去风光无限,似乎也不是不能等待一个更好的机会。
  但是,八十年代的港城娱乐圈比想象中更危机四伏。
  社团的存在,导致有些艺人压根没得选择,不得不对社团低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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