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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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南城自然也是郑氏包办,想什么时候飞回去都可以,这个不是问题。
  两人一开始的约定是在港城逗留小一段时间,谈完合同,在港城转转,带点伴手礼就回南城。
  但现在宋明瑜改变了主意。
  她想看到时装秀落地,不仅仅是因为这场时装秀在1986年的港城必然掀起一场风暴,更重要的是,Venus的未来如何,就系在这一场秀上。
  而她也想借这个机会,做一点之前没想到的事情。
  至于南城那边的事情嘛……有松有驰,是宋明瑜来港城给自己定下的方针。
  她可以给南城那边打个电话,反正重要的事情走之前就已经安排好,其他琐事交给小毛她们去处理。
  林香犹豫了一小会儿,“那我也留下。”
  她鼓起勇气,“这段时间,我想留在港城学习。”
  不是真的去找一个服装设计学校学习,林香并不认为设计只能科班出身的才能做出来。
  但是来到了港城之后,她意识到了以前自己的世界是多么狭窄。
  这种感觉,她跟着宋明瑜去锦城的时候有感觉,但那时候感觉并不明显,因为那次去锦城,更多是她带着孩子们玩,宋明瑜去谈正事。
  而这次,她自己也成为了谈正事的人,她意识到了差距。
  不……甚至在谈正事之前,林香就意识到了这种差距。
  不是锦城和南城那种,七十分和八十分的差距。
  而是南城和港城,中间天堑一样的差距。
  同样是1986年,南城有的,港城几乎都有,而港城有的,南城根本就见不着。
  那些在友谊商店里花外汇券才能拿到的东西——手表、相机,在港城这里随处可见。
  甚至还有些手腕上戴着流光溢彩的昂贵手表,明瑜告诉她,那个东西叫劳力士,一块表能租步行街那个店几百年。
  郑嘉和,郑嘉佑兄弟俩,林香甚至是第一次见。
  她的任务当然不是要在这种情况下掌握谈判主动权,这是明瑜的特长。
  但只是坐在旁边,感觉到空气中时而温和,时而紧绷的气氛,就已经让林香感到有些喘不过气了。
  她不适应,非常不适应这种环境。
  不是因为她不愿意努力,而是三十多年的经历放在这里。
  要是有人告诉两年前的林香,两年后,她会穿着自己设计的衣服,坐着飞机踏上港城的地盘。
  甚至住在维港旁边,甚至有专车接送,甚至还在这种名门望族的私人会所里谈生意。
  两年前的林香估计这人脑袋被门夹了,可能还会同情地给他五毛钱让他去买几个馒头吃。
  但现在,林香是真真切切地体验了这一切。
  她不沮丧于这中间的巨大鸿沟,恰恰相反,这个柔韧的女人产生了一种极强的紧迫感。
  她的设计必须要足够好,能让Venus在这种地方脱颖而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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