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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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小王子里面的经典台词,在这页之后,全是空白。
  叶宁柏仍然记得,当时他把那本笔记本摊在膝头,不由自主的就开始胡思乱想这个“陆”和文铮之间的故事。
  还有文铮妈妈对他的评价:一个穷小子。
  是啊,他就是一个穷小子,大概就是因为长相才被文铮看上。
  甚至文铮建议他去上的学校也是他们曾经的学校,他们是在那里相恋的吗?他又不可避免地想。
  和文铮谈恋爱的这一年多,他真的觉得很幸福,又很幸运。
  在知道这件事之前,他因为能去文铮的母校深造而倍感开心,可知道这个“陆”之后,他却开始抗拒。
  如果他不去的话,文铮还会喜欢他吗?
  于是,后来,他们就分手了。
  李小花见叶宁柏在那沉默半天,脸色阴晴不定的,脑海中已经开始浮想联翩。
  自古以来,长得好看的人大多有波折离奇的人生经历,刚刚叶宁柏问她,他和这个帅哥高管长得像不像?
  那他俩?
  不会是——兄弟吧?
  李小花瞬间脑补出了一出豪门恩怨情仇,私生子流落在外,竟靠天赐神颜成娱乐圈大明星,和霸总哥哥明争暗抢商业帝国继承权的狗血戏码。
  “哥,你和他认识呀?”李小花眼睛发光,一副八卦语气,“有啥纠葛啊?”
  叶宁柏被从回忆中拉回来,再看了一眼陆聿川照片,心情已经平复下来了。
  “不认识。”
  三年的时间足够一个人成长的。他已经明确自己的心意,他离不开文铮,无论是做替身也好,还是其他的也好,他都可以。
  就像他最开始跟文铮告白时的那一句,“无论是男朋友还是其他的什么,他都可以”。
  只是后来文铮对他太好了,他才贪心,想做那个唯一。
  而现在他想明白了,就算是文铮的白月光回来了,按照他这两年看的无数狗血剧本来说,死在回忆里的白月光才会是永远的白月光,白月光只要活着,迟早会变成米饭粒。
  就像李小花之前说的,替身我们也要把他给转正了!
  想到这里,叶宁柏刚才的阴郁心情烟消云散,又充满斗志。
  他冲李小花道:“给我联系业内最好的妆发团队。”
  “啊?”李小华惊讶地张大嘴巴,不是争权,是去斗艳啊?
  “哥,你有时连拍戏都素颜上,联系最好的妆发团队过于隆重了吧。”李小花觉得没这个必要。
  “人生有远比拍戏重要的多的事,”叶宁柏神情坚毅,目光有神,“自然要认真对待。”
  哎呀,不就是有文总在吗,男人的这点小心思,啧啧。
  李小花举起手保证:“明白,到时一定让你成为全场最帅的男人,什么陆聿川,海聿川通通给他比下去!”
  作者有话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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