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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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先开始的是一个妇女,三十来岁,吓够呛,哆哆嗦嗦拿掏出几块钱放了进去。
  手臂上有个银镯子,让劫匪一把抓掉,放进袋子里面了。
  刘夏莲一看成了,持刀抢劫,抢一块跟抢一千块没太大区别,这种有手有脚不学好的,吃枪子了也不可惜。
  当即给小董使了个眼色,小董这货蔫坏,拿出十张大团结,一招手:“我,我这里有,我害怕,我交了钱让我和我媳妇下车。”
  青年乐呵呵的过来:“你小子,长得歪瓜裂枣的,还能找到个漂亮媳妇。”
  见到大钱,两个青年就过来了,拿着口袋让小董放钱。
  说时迟那时快,小董抓住拿刀的手臂,一抓一卸,手腕脱臼了,尖刀也掉地上了。
  另外一个青年尖刀照着小董的胸膛就刺,周边的人吓的哇哇大叫,都担心小董这是要血溅当场了。
  车上空间小,辗转腾挪的地方太有限了。小董用第一个青年的手臂一挡,尖刀穿过手臂,疼的那青年哇哇惨叫。就这功夫小董一个正蹬,两个青年摔倒在车地板上面。前面拿刀的挟持司机的青年见情况不妙,下车就跑。
  刘夏莲下车捡起一块石头照着青年的后背就是一下,直接给打倒了,拉着脚脖子给拉车上来了。
  三个劫匪,一个接一个,被小董和车上的乘客一起帮忙,捆住了手脚扔在地板上。
  那司机都愣住了,这是什么操作?
  小董说:“都不用怕,我是林场保卫科的,专门抓坏人的。”
  怕别人不信,掀起衣服露出腰间的别着的五四式。
  司机说:“开回县城吧,这人受伤了,送去医院治疗。”
  “到林场,送派出所之后再治疗,死不了。”刘夏莲瞪了他一眼。
  劫匪的胳膊只是贯穿伤,没伤到大血管,简单包扎了一下,威胁不到生命,只是这三人是惯犯了,这要是进了派出所,凶多吉少了,就算不枪毙,那也是十年八年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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