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文中咸鱼 第13节(3 / 4)
第一批下乡知青还没来得及与当地闹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村民们还希望知青能真正帮忙建设他们的大队和改善当地的生活,对于知青多数人都是欢迎的。
大队被多分配一名,大队长还会认为这是公社重视自己,他们很高兴。
在等待的过程中,公社也为远道而来的知青们免费提供一顿午餐,每个人一个白面大馒头和两张杂粮饼,配上咸菜。
这其实已经算精心准备。
尤其是白面馒头,若非刚过了秋收还不一定能供的起,农村人虽然种小麦,但一年到头也舍不得吃几次白面。
城里的知青们家庭条件参差不齐,再富也不敢说自家天天顿顿白面馒头,哪怕钱够粮票未必够。
但任何时代总有装逼者。
来到乡下的他们还没有适应过来,带着一种从城里来的优越感,描述家乡的城市话语略显夸张,有的人已经在“指点江山”,关于如何建设好乡村。
还有人拿出他们家乡的特产显摆,也的确引来许多羡慕的目光。
其中,又以一个扎着俩长辫子的苹果脸女孩最为夸张。
她带了一个文具盒,盒里没有装笔,装的是满满当当的大白兔奶糖,据说她妈就在沪上全国出名的大白兔奶糖厂里工作,从小吃大白兔奶糖长大的。
一下子成为焦点中心。
女孩还没有傻到把大白兔奶糖分给在坐全部人,毕竟知青加上公社干部,一文具盒的奶糖也不够,她用十颗奶糖泡了一大壶水,分给每个人一点。
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大白兔奶糖是真的奶香浓郁,七颗大白兔奶糖泡一杯牛奶的传说也不是空穴来风。
尽管因一大壶水量过大,十颗大白兔奶糖并没有泡成牛奶,但这甜甜的奶香味儿,即便很淡,在这个时代也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不少人喝得很珍惜。
叶榆蹭着甜水,也记住这个异常大方的苹果脸女孩的名字——花菲菲,笑起来像一只傻乎乎的可爱兔子。
在等大队长的同时,他们也去发电报给家里人报平安,这个时代没有电话,电报一个字需要一毛三,很多人能精简就精简。
尤其是叶榆这样家人已知她所到公社大队的知青,随大流发了一个“安”字回去。
各大队的人到了,基本上都是大队长亲自过来,大队长没时间也会派干部大队会计或民兵连长替他过来。
王家沟来的是大队长王志明,一个虎背熊腰的壮汉,看上去三十来岁,在诸位大队长当中绝对算年轻的。
他不仅壮,个子也很高,初步估计一米八以上,外罩一件长款军绿色的棉大衣,来自军人同款,腰杆挺得看笔直,脸也一直板着,看上去挺能唬人。
可能因王志明曾经当过兵,公社副社长对他态度上挺客气,但被鹤立鸡群的其他公社大队长对他未必全都服气,有好几个在他们聊天时有私下眼神打架。
叶榆以她超人的听力,还听见有人小声嘀咕:“有什么了不起。”
???
人缘有点差啊。
王志明不管也听不见其他的窃窃私语,和副社长聊了几句后,便开始叫人:“叶榆。”
“到。”叶榆举了个手,扛着行李往大队长那边走去。
因知青办那边有提前打招呼,王志明知道叶榆是村里嫁出去女儿的闺女,在看见叶榆第一眼时拧了下眉。
只觉得她未免也太瘦了,皮肤也比在场全部人都白,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是城里的,地里的活也不知受不受得了。
直到又看见叶榆轻松扛起行李,方知什么叫“人不可貌相”,这精气神儿,不愧是他们王家沟出去的姑娘(?)! ↑返回顶部↑
大队被多分配一名,大队长还会认为这是公社重视自己,他们很高兴。
在等待的过程中,公社也为远道而来的知青们免费提供一顿午餐,每个人一个白面大馒头和两张杂粮饼,配上咸菜。
这其实已经算精心准备。
尤其是白面馒头,若非刚过了秋收还不一定能供的起,农村人虽然种小麦,但一年到头也舍不得吃几次白面。
城里的知青们家庭条件参差不齐,再富也不敢说自家天天顿顿白面馒头,哪怕钱够粮票未必够。
但任何时代总有装逼者。
来到乡下的他们还没有适应过来,带着一种从城里来的优越感,描述家乡的城市话语略显夸张,有的人已经在“指点江山”,关于如何建设好乡村。
还有人拿出他们家乡的特产显摆,也的确引来许多羡慕的目光。
其中,又以一个扎着俩长辫子的苹果脸女孩最为夸张。
她带了一个文具盒,盒里没有装笔,装的是满满当当的大白兔奶糖,据说她妈就在沪上全国出名的大白兔奶糖厂里工作,从小吃大白兔奶糖长大的。
一下子成为焦点中心。
女孩还没有傻到把大白兔奶糖分给在坐全部人,毕竟知青加上公社干部,一文具盒的奶糖也不够,她用十颗奶糖泡了一大壶水,分给每个人一点。
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大白兔奶糖是真的奶香浓郁,七颗大白兔奶糖泡一杯牛奶的传说也不是空穴来风。
尽管因一大壶水量过大,十颗大白兔奶糖并没有泡成牛奶,但这甜甜的奶香味儿,即便很淡,在这个时代也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不少人喝得很珍惜。
叶榆蹭着甜水,也记住这个异常大方的苹果脸女孩的名字——花菲菲,笑起来像一只傻乎乎的可爱兔子。
在等大队长的同时,他们也去发电报给家里人报平安,这个时代没有电话,电报一个字需要一毛三,很多人能精简就精简。
尤其是叶榆这样家人已知她所到公社大队的知青,随大流发了一个“安”字回去。
各大队的人到了,基本上都是大队长亲自过来,大队长没时间也会派干部大队会计或民兵连长替他过来。
王家沟来的是大队长王志明,一个虎背熊腰的壮汉,看上去三十来岁,在诸位大队长当中绝对算年轻的。
他不仅壮,个子也很高,初步估计一米八以上,外罩一件长款军绿色的棉大衣,来自军人同款,腰杆挺得看笔直,脸也一直板着,看上去挺能唬人。
可能因王志明曾经当过兵,公社副社长对他态度上挺客气,但被鹤立鸡群的其他公社大队长对他未必全都服气,有好几个在他们聊天时有私下眼神打架。
叶榆以她超人的听力,还听见有人小声嘀咕:“有什么了不起。”
???
人缘有点差啊。
王志明不管也听不见其他的窃窃私语,和副社长聊了几句后,便开始叫人:“叶榆。”
“到。”叶榆举了个手,扛着行李往大队长那边走去。
因知青办那边有提前打招呼,王志明知道叶榆是村里嫁出去女儿的闺女,在看见叶榆第一眼时拧了下眉。
只觉得她未免也太瘦了,皮肤也比在场全部人都白,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是城里的,地里的活也不知受不受得了。
直到又看见叶榆轻松扛起行李,方知什么叫“人不可貌相”,这精气神儿,不愧是他们王家沟出去的姑娘(?)!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