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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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若初想,难怪冷序南和她说,祁知礼被这位程小姐拿捏死了,她是她哥,也会被拿捏死吧。
  对他们来讲,阿谀奉承和傲气凌人都太司空见惯,旁人眼里略显中庸的温润,对他来讲却太有吸引力。
  比起极端的强势和软弱,能做到这份略显中庸的温润,才是真难得。
  “给我哥也挑一件吧,上次他过生日我都忘了送礼物。”
  今天把嫂嫂拐出来了,是不是怎么也得给他点补偿?
  “程诉姐,你给我哥挑吧!”
  “这不好吧?”
  哪有叫别人代挑礼物的。
  “没什么不好的,你眼光可好了,我哥可喜欢你了。”
  什么?
  凌若初好像意识到说错话了。
  “我的意思是……我哥可喜欢你挑的衣服了。”
  程诉可没给祁知礼挑过衣服,这次是凌若初赶鸭子上架让她来挑的。
  “哎呀,我哥喜欢你嘛。”
  凌若初有点破罐子破摔了,她觉得程诉肯定知道的呀,冷序南都跟她说了她哥英雄救美的事迹了,被救的美人本身应该也有所触动吧。
  而且她这几天来华悦,祁知礼的眼睛完全是黏在程诉身上的好不好,她还从没见过祁知礼用这种眼神看一个人呢。
  “怎么这么说?”
  程诉不明白,凌若初怎么会说祁知礼喜欢她呢?又或者说,程诉不明白“喜欢”本身的意思。
  “你知道什么叫做‘喜欢’吗?”
  “知道呀!就是人群中一眼就能看见他,想不断靠近他,想和他在一起。”
  比起程韵抽象的解释,凌若初的话要通俗得多,言语间透露的是独属于十九岁的单纯,天真。
  每个人对喜欢的理解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她们对“喜欢”的解释,都无法套用在程诉身上,感情的事,要自己亲身体会。
  她应凌若初的要求,在男装区挑了一件浅灰色衣服。
  其实像黑白灰这种单调色系最挑人了,冷暖色系或多或少都会影响穿衣者的气质,显出或热情或冷淡的情绪,可灰色完全是靠人本身在撑。
  她这件浅灰挑得也有说头,祁知礼身上残存的浅淡的少年气压不住深灰这样的重色,浅色更能衬他的舒朗,观察他平日里的风格,大约会喜欢这个颜色吧。
  逛完街,凌若初又拉着程诉吃了一顿饭,满庭芳因着冷序南的关系,特地给凌若初留了位置,程诉沾光,吃了一顿正宗的闽南菜。
  也因为这顿饭,让祁知礼等了她们好久。
  凌若初还是有点心虚的,她哥虽然宠她,有时候过头了也会劈头盖脸的骂,因此一见到他就把刚挑好的衣服递到他手上。
  “补给你的生日礼物。”
  然后特地凑到他耳边强调。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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