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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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男性。”
  席鹊面色一僵,一阵凉意从脚底蹿到头顶。
  “喜欢有些笨笨的。”
  席鹊开始感觉沙发扎屁股,好像被骂了,又没有证据。
  “喜欢偶尔强势偶尔听话的,喜欢好看的。”
  屁股长刺了,落在身上的视线烫得像是要给他戳出两个洞来,不愧是学长,居然问题的顺序都记得这么清楚。
  兰时序抿了口茶,眸中笑意愈深,“喜欢面有红痣,长发及——”
  “我困了,睡觉去了!”
  席鹊就像是炸了毛的狗那样一蹦三尺高,抱起背包连滚带爬逃到了三楼。
  兰时序无奈止住话头。
  第4章
  席鹊这一觉越睡越冒冷汗。
  他这人虽说是一点都不娇贵,山珍海味能吃,残羹冷炙也能吃。昂贵床铺能睡,垃圾堆也能睡。
  但多多少少还是有那么一点认床。
  也不对,说不上认床,他认的是墓地那片令人心安的死味,躺进去感觉尸体都暖了。
  这乍一来别人家,各种光怪陆离的梦一个接一个。
  一开始还正常,是公学里的事情。
  兰时序皮相极好,温文尔雅,风度翩翩,活脱脱一个水墨画卷里走出来的玉面书生,每天都有一大群小姑娘围着塞情书。
  可这人却张口闭口书中自有黄金屋颜如玉,只一心拉着他教他识字念书,好像有那个教书瘾。
  他从15岁开始认字,跟着兰时序学了足足两年,才勉强把字认全,还得到对方一朵很幼稚的小红花贴纸。
  可这梦境到后来,就变得诡异了。
  血泊中的兰时序诈了尸,说要跟他谈对象,还跟丧尸一样扑上来说喜欢他这种笨笨的,脑子吃起来特别香。
  “我草!”
  重物落地的声音跟惨叫声同时响起来,席鹊捂着脑袋坐在地上。
  好半天没能从自己的梦里回过神来。
  而等到回过神来,他又越想越气。
  说到底都是兰时序把他从墓地拐出来的错,不然他在墓地舒舒服服抱着牌位睡觉,哪能做噩梦。
  看了眼时间,才凌晨两点。
  他也没心情睡了,把牌位藏进背包收好,鬼鬼祟祟拉开房门。
  兰时序一直忙到凌晨一点多,这才困倦睡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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