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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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他还是不擅长去当一名贵族。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他将要与这身新的人类皮囊共度余生——一个身体笨重、没有头发,时常穿一袭白色长袍的男人。
  他的使命就是用它来管辖特乔伊城,并将儿女抚养长大。不用去面对鲍莱克,也不用去面对弗朗茨公爵。
  弗朗茨?他还有两千多年才破壳哩!
  可是,莫里斯呢?千年后的他会遇到塔齐欧吗?他们还会在胡夫金字塔上演生离死别吗?
  如果答案是肯定,他将何去何从?
  塔齐欧略显为难地皱起了眉:
  一边是现存的家人。
  一边是——两千三百年后的家人。
  几分钟后,他用笔尖戳破手指,想试试水母的自愈能力有没有延续到这里。
  伤口血流不止。
  没有。
  抛开大祭司身份不谈,他就是一只普通的人类。
  会老、会死,会化为尘土、被做成烂泥。他没办法活到1615年,活到遇见23岁的莫里斯。因此,塔齐欧不得不学着抚养孩子,并且他发现这跟莫里斯日常照顾他没什么区别。莫里斯是他见过最会照顾人的人类。
  他想被莫里斯照顾,又想莫里斯在离开塔齐欧后能照顾好他自己。
  这个想法,支撑塔齐欧在特乔伊城度过了十一年。
  “让我有幸与妮泰默结为夫妻吧!”
  说这话的是一个叫霍鲁杰的年轻人,他在向大祭司的女儿求婚。
  他们去年相识。
  那时霍鲁杰只是附近城镇的一个小公务员,且身负债务。若不是因其家族出过一位祭司,按照贵族的惯性思维,塔齐欧不会多看他一眼并替他还债。
  难怪这家伙说什么也不肯走。
  “成为阿蒙神的祭司,”塔齐欧面不改色道,“我就同意你们在一起。”做出这一承诺时,他心里有种奇怪的不舍与落寞。他的家人们已经陆陆续续地厌烦他了,这点他比任何人都要清楚。
  他曾以为他能在特乔伊重获新生,以为权势和金钱能让他忘记一切——忘记维克多已经去世,格瑞斯的孙子继任甘伯尔新一代族长;当初放走莫里斯的年轻沙皇死了,路易十三死了,大卫医生也死了,蒂奇船长在英国布里斯托尔安家落户……他以为他能忘记莫里斯,忘记他们充满激情与罪恶的爱。
  莫里斯呢?他是否还记得塔齐欧?
  他对塔齐欧的记忆,是否会随着他的消失而在那一刻荡然无存?
  ※
  塔齐欧为这对新人举办了一场隆重的婚礼。
  三天后的一个夜晚,他叫霍鲁杰进屋谈话。
  “我老了,也累了……”他交代着,“国王已恩准我告老还乡,你和妮泰默会继承我在这里的全部财产和权力。”
  但是年轻人畏缩了:“我怕这儿的祭司们知道,他们都不是些好东西。”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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