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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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照片只框住了洛夏灿烂的笑,和某恶作剧之神不情不愿的侧脸。
  “好了。”洛夏把照片备份,“以后你回去了,我留个纪念。”
  洛基没想到她是为这个要拍照,他这才意识到。从最一开始,洛夏就坚信他能回去,两三年的无功而返似乎根本没有影响到她的信心勃勃。不得不说,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也没有那么执着于回到原来的世界,你要是两天前让他选是变成人还是回去,他一定会选变人。他本就是随遇而安的,没有羁绊,没有伙伴,到哪里都一样,也没人等他——也许托尔会,但托尔永远有更重要的责任。
  他爱他哥哥,毋庸置疑,他已经用生命证明了这一点。
  回去没那么重要。洛基对自己说。
  但洛夏奥莱特显然不这么觉得,她一遍遍地提醒洛基,她一定会帮他会不存在的故乡。到后面他甚至有点分不清楚,到底是他自己想回去,还是她想让他回去。
  “愚蠢的蝼蚁。”
  “我有名字,你别叫我蝼蚁!”洛夏鼓着脸抗议,往常要是他这么叫,自己早按住他命运的后颈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现在人比她高了一大截,后颈是按不住了,只能口头抗议这样子。
  洛基看穿她的想法,坏心眼地撑开五指压在她脑袋上,还揉了揉,手感不错。
  “你是独一无二的那只,洛夏奥莱特。”
  洛夏把他的手拿下来,双手握住他的掌心,虔诚而专注地凝视他。每每她这样看他时,洛基总会有一种感觉——她说的一切,都会是真的。
  “我们都会有好运的。”
  “你要给我加油。”留下这句话后,洛夏便下了楼。
  隔天,在悠扬的小提琴声中,新的一天开始了。除了餐桌上多了一副餐具,这似乎同往常没有任何区别。
  还是有的,夏洛克打开房门发现了一支新鲜的玫瑰花和一张小卡片。
  【Good morning,Mr Holmes.from:Russell】
  夏洛克一瞬间有些无措,娇艳欲滴的花瓣上甚至还带着新鲜的露水,他捻着这朵带刺的玫瑰,像是揣着一个烫手山芋。
  当然他是不会承认自己的喜悦是盖过疑惑的。
  平平无奇的清晨,夏洛克没有从女孩脸上看出任何破绽,其实他是在等她主动开口解释的。
  她依旧哼着歌切培根,今天的面霜倒是抹的很均匀,耳环是并不常带的款式,眉毛特地修过,头发上还有用了卷发棒的痕迹,这是打算出门?
  那个男人——洛基也跟没事人一样,夏洛克看他时,甚至还冲自己举杯微笑,翻脸比翻书还快,这倒应了他神话中的形象,变化多端,反复无常。
  夏洛克不动声色又恶狠狠咬了一口早餐。嗯?夏洛克用叉子移开面包片,发现内藏玄机,往常一份三明治都是一片培根,今天加了一个鸡蛋,蛋清和蛋黄摊开煎熟,夹在培根和蔬菜中间。他很清楚其他两份没有,它是唯一一个蛋。
  这算什么?加餐?夏洛克挑眉毛,下意识抬头看洛夏,女孩有所感应似的,仰头给了他一个标志性的笑容,她符合所有欧美人对东方的幻想。
  “要出门?”洛基优雅地用餐巾擦嘴,转头看向洛夏,指尖一翻,上面便夹了张纸条,“我给你列了个清单,记得帮我都买回来。”
  “我只会帮你带几件衣服回来,别的你自己解决。”洛夏无奈地拿过单子,她简直怀疑这人是不是懒惰之神,还是说当王子的时候,养尊处优惯了。
  “我和一位珠宝鉴赏师约了见面。”
  “显而易见。”
  这是在和他报备?没等夏洛克思考出其中的深意,洛夏走近了,站到坐在远处的夏洛克身前。
  然后拥抱了他一下。夏洛克浑身紧绷,像是个礼节性的拥抱,没有过多的肢体触碰,用手臂环住了他的肩膀,只持续了不到两秒,她就放开了,重新回到社交距离。
  “我走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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