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妃11(1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注,以下部分为男主视角
  记忆,似一卷褪色画卷展开,那是一处极黑的洞窟,往上望去便是灰色的天,豆大的雨珠哗哗往下砸,让人只能往后缩着躲到一处峭壁里头。
  “唔……好疼,长玉,我好疼……”
  身后传来女孩儿的哭声,哀哀戚戚,听得人心碎。
  下雨的夜晚,又是初春,冷得沁骨,两个小人儿只能抱在一起取暖,男孩儿捧起女孩儿的手呵气,尽管他也怕,却还是安慰道:
  “小姐别怕,很快就会有人来找我们的。”
  那小泪人儿把头往他肩上一搭,抽抽噎噎道:“都怪我,这么晚还跑出来骑马,呜呜,长玉,我的腿……我的腿好奇怪,我的腿怎么不见了?”
  叫长玉的男孩儿哆哆嗦嗦地往她身下探去,摸到两条湿濡濡软绵绵的东西,正是自家小姐的腿,已然摔折了,他摸了满手血,却不敢告诉她,只低声道:
  “还在,腿还在,小姐别怕。”
  索性最疼的那一阵已经过去了,此刻麻木了才会感受不到。他靠在墙上思考如何自救,却忘了自己背上也摔伤了,疼得小声嘶气,小姐忙捉起他的手,黑暗中,那对葡萄似的眼睛闪闪发亮。
  “长玉,你没事罢?”
  “我没事,小姐。”说罢,他解了外衫披在她肩上,小姐眨眨眼,拽着衣领把他也拢了进来。
  这一劫反倒让两人的关系不似平日那般尊卑分明,他心中涌起一股淡淡的不合时宜的欢喜,却又很快被苦涩淹没。
  这一困便是三日,迟迟没有人来救他们,没有吃的,小姐那珠圆玉润的小脸儿很快消瘦了,她知自己伤了腿,渐渐心灰意冷。
  长玉看着浑身滚烫,意识模糊的小姐,一咬牙,从地上捡起一块锋利的石头,刺啦一声割破手心,他扶起你的脖颈,颤抖着将流着血的手递到她唇边。
  “喝吧,小姐。”
  她像一个初生的婴儿,本能地啜饮起他的伤口,源源不断地鲜血从他的身体流向她的身体,那抹赤目的红,便成了那段记忆中唯一的颜色。
  ——
  再后来的事你却记得,坠崖的第五日,泠府的人才找到你,可当时山洞里只有你一个人,他们都以为长玉已经死了,便没再找,而你醒来之后也失忆了,不记得长玉了,自然也没有去找他。
  伤愈四年后,你将到及笄的年纪,性子却越发野了,常常女扮男装到戏馆里玩乐,在那里,你认识了戏子秦珩。因他生得格外俊美,只在戏台下遥遥看了一眼,你便对他生了别样的心思,后来更是花重金买他一夜的时间给你唱戏舞曲。
  初时秦珩对你颇为冷淡,甚至有些厌恶,你却没发觉,反而愈挫愈勇,缠着他让他教你唱戏,又买来许多外头的新鲜玩意儿送他赏玩,那时只觉得他心气儿高,送什么都不入眼,对你总是冷冷的。
  若要说他具体什么时候对你转了性儿,却也说不上来,只记得某一次,他看到了你手腕上戴着那枚玉镯,突然问你这镯子是哪里来的。
  那是他头一回主动问你的事,你自然欢喜极了,把知道的都告诉了他。
  “这是我的护身符。”
  你捧起那镯子,眼神中透着光,和他说起儿时坠崖的事。
  那是一场九死一生的劫难,你被救回时,手腕上就多了这东西,彼时多有凶险,你却活着度过了,想来一定是有佛祖保佑你。
  你絮絮说完了,回过神来,却见秦珩呆愣愣地看着你,那双美丽得仿佛玉石的眸子里,有什么正在融化。
  他低低道:
  “既是这般要紧的东西,便好好收着吧。”
  再之后的事,却有些令人难以启齿,便不想也罢。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