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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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少年胸腔微微一震,随后似乎溢出一声轻轻的叹息。
  “跟着我,你可不要后悔。”
  最后,她感觉的小屁股被揉了揉,整个人被举高高了,少年眨了眨他漂亮的眸子,对上她圆溜溜的眼睛,“你叫小仙女2号,以后就是我的狗了。”
  戚欢:“……”
  一人一狗走了好久才走到城里。戚欢以为正常人遇到这件事情后会第一时间选择报警。
  但跟着范冥走了一段后发现他似乎没有回去的打算,更没有报警的冲动。
  他在城里的桥洞下找了个位置住了下来。
  戚欢觉得和她对比起来,范冥更像一条狗,一条无依无靠的流浪狗。
  他整个人显得十分自暴自弃,虽然已经认定了戚欢是她的狗,但除了最开始把她揣在怀里带进了城,从到桥洞之后,他根本就不理她。
  戚欢也不怕,天黑了天冷了就厚脸皮往男孩的怀里钻。刚开始还会被扔出来,但久了,他连扔她的兴趣都没有了。
  当一条流浪狗最重要的是食物。这方面戚欢觉得自己像开挂了一般。
  他们住在河边,每天晚上戚欢都跑到河边浅滩去摸鱼。
  不知道是不是范冥有男主光环,还是夜晚的鱼都太蠢了,被她忙碌了一晚上,还真的咬了一条鱼上来。
  范冥对此兴致缺缺,不过任性也有尺度。
  当饥饿来临的时候,男孩再是倔强也熬不过生理的需求,然后被戚欢咬着鱼一口一口塞到他嘴里。
  就这样过了几日,天气越来越冷,能被戚欢咬住的鱼更加少了。
  为了生存,戚欢只能铤而走险去城里偷吃的。
  别说,这方面她也特别有天分,好几次还被她从便利店偷来了快要临期的面包。
  然而戚欢是一个转发锦鲤无数次但没有一次中过好运的正常悲催人类,她的运气全部用完在范冥发高烧的夜晚。
  她想,肯定是天气冷了,这几天范冥没有吃什么东西才造成的发烧。
  她看着那烧得红扑扑的脸蛋,如果能口吐人言,绝对是破口大骂:让你作,让你能,现在要上天了吧!
  范冥已经烧得神智全无,身体滚烫,像个火球,他抱着她,像抱一个软软的抱枕一般,脸埋在她的狗头上,没一会儿戚欢感觉有暖暖的东西顺着她的狗头落了下来。
  好久,她才意识到,那是他的眼泪。
  就算是这个时候了,他依然是不放纵,冷静地可怕,眼泪流了一地,牙齿咬到了唇肉里,好久才勉强听到他的声音。
  “妈妈。对不起。”
  这个样子的范冥让戚欢想到了未来的他。
  那个时候的他身高像男模,长相不逊于任何一个当红明星,自带男主光环的他是妥妥的真实霸道总裁。
  可纵然这样,他会因为一场雷阵雨而吓得浑身发抖。
  就如现在这个样子,抱着她浑身发抖,嘴唇都咬碎了,却不发出哭泣声,只是一个劲的叫妈妈。
  戚欢想自己的圣母心肯定是发作了,看着烧糊涂的男孩,她咬咬牙,还是冲进了夜色。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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