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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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舟知道这件事后真的有点急了,他感觉自己就像是古代祸国殃民的妖妃,而江大佬化身为搏美人一笑不惜烽火戏诸侯的昏君。
  当他想就这件事情跟大佬好好谈谈时,江大佬却依旧是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短短几句话就将叶舟忽悠得一愣一愣的。
  两人对话如下。
  叶舟痛心疾首问:“江哥你怎么都不跟我商量就把人给巅峰了呢,现在培养一个艺人多不容易啊,好不容易有点起色,怎么能说放走就放走呢!”
  江总神色淡淡:“她自愿的。”
  叶舟操碎了心:“合同都还没到期呢……”
  江总神色淡淡:“只剩三个月了。”
  叶舟不肯死心:“万一将来红了……”
  江总依旧淡淡:“走都走了。”
  叶舟急到头秃:“那……”
  江总抬了抬眼皮:“蔬菜汁来一杯吗。”
  叶舟:“……”
  行吧,你话少,你有理。
  当天晚上江总下了班回到家,就发现家里东西少了一些。
  属于叶舟的牙刷毛巾等洗漱用品全消失了,与之一同消失的还有家里一个银灰色的行李箱,以及叶舟宝贝到不行的笔记本。
  江总这才终于意识到,叶舟又一次离家出走了。
  江总坐在空荡荡的家里,看着墙上的时钟走了一圈又一圈,叶舟还是没回来。
  江总到底还是妥协了,拿着车钥匙亲自到剧组入住的那家酒店逮人。
  把人堵在酒店房间门口,看着低着头自顾自生着闷气的叶舟,江总磨了磨牙,最终还是没舍得对他发脾气。
  将人圈进怀里,在叶舟炸毛前,把与巅峰的这次交换内情讲给了他听。
  这次交换出去的那个二线女星叫宋思雅,当初和惊蛰签的合约是五年期,按照惊蛰的规定,一般在艺人合约到期前半年就开始陆续敲定下来的新合约了。
  但当宋思雅的经纪人找到她时,她的态度却一直很模棱两可。
  其实这本来并没什么,合同期满,无论续不续约都是艺人自己的选择,公司会尊重艺人的选择,不会干涉他们的去留。
  可问题是,宋思雅并没有明确表示不续约,也没有要续约的意思,总之就是一个字,拖。
  后来经公司调查才知道,原来宋思雅最近正在和巅峰娱乐的一个小鲜肉谈恋爱,与巅峰娱乐那边的人正处于相互有意的阶段,眉来眼去有一段时间了。
  想要解约,又怕惊蛰卡着不放人,毕竟虽然公司不会干涉艺人决定,但当初宋思雅签的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一旦合同到期,惊蛰是拥有优先续约权的。
  留下吧,她又不是很愿意,想去找自己的小男友,一来二去,可不就拖了这么久。
  宋思雅原本都打算妥协了,谁料这时江亭远因祝宁的事情找上门。
  巅峰娱乐一琢磨,用祝宁一个月时间来换宋思雅三个月的合同,再加以后能为公司带来的利益,感觉还挺值的。
  于是向江亭远提出了这个要求,本以为江亭远不会松口,毕竟宋思雅现在已经稳居二线,要名气有名气,要口碑也有不错的口碑,可塑性很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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