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一个人,就要把她搞得不要不要的(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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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鲁斯耸肩:“克里斯,你是中国人,你们的酒桌文化可是发展人脉的方法之一,没有工作日不能喝酒这种说法吧,我认为能喝才能交朋友,你不这么认为?”
  那倒是事实,林渊想。他和布鲁斯因酒结谊,当年他在学校时度过很长一段与酒精为伴的日子,在同学间落下个“酒鬼”的名称,究竟他算不算真酒鬼,他不敢妄下定论,但是布鲁斯是一个真正的酒鬼,就如同他的性征,不容置疑。
  但是和一个外国人解释中国人的酒桌文化怎么想怎么好笑,转移话题说:“和你的小女朋友怎么样了?”
  布鲁斯:“我喜欢她,但是不想脱她衣服,可能这就是母子之间的感情。”
  林渊笑:“你是腰子玩坏了还是想找点更刺激的?我要是喜欢一个人,就要搞得她不要不要的。”
  布鲁斯也掏出烟点上,说:“当然了,做爱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只是最近有点腻味。说起来,你喜欢的人是什么样的?”
  “为什么突然这么问?”
  “你以前和我们什么都聊,从来没有聊过关于女朋友。”
  抓个虫。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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